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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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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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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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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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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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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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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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和美丽宜居乡村的重大需求,聚焦“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任务,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技术创新、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技术、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城市防灾减灾技术集成、住宅品质提升技术研究、建筑业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研究、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县城和乡村建设适用技术研究等9个方面,加强科技创新方向引导和战略性、储备性研发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集成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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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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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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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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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智慧化水平。探索建设“城市数据大脑”,加快构建城市级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打通城市数据感知、分析、决策、执行环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促进学校、医院、养老院、图书馆等资源数字化。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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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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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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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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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到2035年,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建筑品质显著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高,高素质人才队伍全面建立,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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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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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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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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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传感器、二维码、近场通信、低能耗广域网等物联网技术在建材部品生产、采购运输、BIM协同设计、智慧工地、智慧运维、智慧建筑等方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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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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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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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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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重庆、广东三地的7个项目将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试点项目涉及金地、碧桂园、绿地、万科等多家大型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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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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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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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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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汇聚整合和分析相关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和信用信息等相关大数据,支撑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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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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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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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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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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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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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激励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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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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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均纳入智慧工地创建范围,促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提高本市施工现场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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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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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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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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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1年底,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应用取得重大突破,建成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和建筑业数据中心,培育建筑业互联网平台2个以上,发展智能建造专业软件10个以上,试点数字化建造项目100个以上,实施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1500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建立智能建造模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到2022年底,全市30%以上工程项目采用数字化建造模式,3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数字化和工业化成为建筑业主要特征。到2025年,全市工程项目全面采用数字化建造模式,建筑业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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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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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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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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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3年末,智能建造相关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初步建立,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广州、深圳、佛山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初具规模,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产业集群优势逐步显现。全省培育不少于10家具有较强基础研究能力和自主创新水平的龙头骨干企业,试点智能建造项目30个以上;培育不少于3个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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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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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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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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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体系,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创新引领能力大幅增强,竞争优势日益明显,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短周期、减能耗、少污染和建筑高品质、高效益的目标。到2025年,培育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5个,打造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20个,建设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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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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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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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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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每年新开工建设项目面积增加3%以上用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城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的新建项目,实施工业化建造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增加。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城市中心城区住宅建筑实施全装修,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企业、设备、技术、人才等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形成一批以上下游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到2035年,我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陕西智能建造”水平处于全国前列,新型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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