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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以上装配式│九部门印发《枣庄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实

时间:2023-09-06 11:05来源:未知 作者:一百一教育 点击:
43%以上装配式│九部门印发《枣庄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枣庄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全文如下:

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242号)、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22〕11号),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创新驱动、系统观念,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宜居、健康、舒适生活环境的需要,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工程应用力度。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鼓励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引导新建、改建农村住房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200万平方米以上,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3%以上。

(二)推广适宜技术产品。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重点推广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节能系统门窗、可再生能源利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装配化装修、建筑垃圾循环再生等绿色建材,积极推广自然采光、通风、雨水收集、中水利用、节能、节水、隔声、减隔震等适宜配套技术产品。鼓励优先选用获得认证标识的绿色建材产品,严禁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材和产品。

(三)执行省级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山东省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评价导则》,落实山东省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办法及不同类型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要求,星级绿色建筑评价中绿色建材应用评分要求,将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装配式建筑、健康住宅等评价标准内容。加强绿色建材生产标准与工程建设设计规范及相关工程应用标准的衔接配套,鼓励指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主编参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应用技术标准。

(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联合领域内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组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创新创业联合体或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开展绿色建材产品技术研究,推进绿色建材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将绿色建材技术产品研究作为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重点方向,支持开展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高强钢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装配化装修、节能门窗、高效节能保温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建筑垃圾再生建材等工程应用技术攻关。

(五)加强政府采购支持。把握枣庄市入选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机遇,落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以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为重点先行先试,抓好政策实施。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全面采用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

(六)推进绿色建材认证。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支持具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技术产品应用推广能力和经验的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加大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解读宣传力度,引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向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材认证技术产品达到40项以上。

(七)健全应用管控机制。加快建立覆盖招标、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绿色建材应用闭环监管机制,将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结合工程造价改革将使用绿色建材成本纳入工程预算造价。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加大绿色建材进场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与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动协调,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实施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激励扶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已有适用于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财政、税收、科技、环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绿色建材纳入绿色金融及碳中和等新型债券支持范围,引导银行增加优惠利率贷款投放,针对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应用工程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加强示范引领。积极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打造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相结合的绿色建材应用综合示范工程,到2025年,争创省级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5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应用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泰山杯、省优质结构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省级、国家级奖项。

(四)加强宣传交流。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材健康、环保、安全的认知度。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通过举办博览会、技术推广会等,强化行业交流合作,努力营造行业各方共同关注支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枣庄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完成时间

(一)

加大工程应用力度

1.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

2023年12月底

2.“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200万平方米以上,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3%以上。

2025年12月底

(二)

推广适宜技术产品

3.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

2024年6月底

4.严禁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材和产品。

持续推进

(三)

执行省级技术标准

5.严格执行《山东省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评价导则》,落实建材应用比例计算办法及不同类型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要求。

持续推进

6.将绿色建材应用评价纳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健康住宅评价标准》内容。

2023年12月底

7.加强绿色建材生产标准与工程建设设计规范及相关工程应用标准的衔接配套,鼓励指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主编参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应用技术标准。

持续推进

(四)

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8.支持企业联合领域内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组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创新创业联合体或技术创新中心。

持续推进

9.将绿色建材作为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方向,支持工程应用技术攻关。

持续推进

10.组建枣庄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专家库

2023年12月底前

(五)

加强政府采购支持

11.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以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抓好政策实施。

2025年12月底前

(六)

推进绿色建材认证

12.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支持具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技术产品应用推广能力和经验的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

持续推进

13.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解读宣传力度,引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向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持续推进

14.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材认证技术产品达到40项以上。

2025年12月底前

15.严格执行山东省绿色建材采信技术要求。

持续推进

16.将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虽未经认证但满足采信技术要求的绿色建材,纳入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并将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信息、主要性能指标、工程应用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持续推进

(八)

健全应用管控机制

17.将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

2023年12月底前

18.结合工程造价改革将使用绿色建材成本纳入工程预算造价。

2023年12月底前

19.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持续推进

20.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加大绿色建材进场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推进

(九)

加强组织领导

21.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与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动协调,编制本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2023年6月底前

22.实施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制度。

持续推进

(十)

加强激励扶持

23.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已有适用于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财政、税收、科技、环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持续推进

24.会同银行、金融等主管部门,将绿色建材纳入绿色金融及碳中和等新型债券支持范围,引导银行增加优惠利率贷款投放,针对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应用工程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持续推进

(十一)

加强示范引领

25.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每年12月底前

26.到2025年,争创省级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5个以上。

2025年12月底前

27.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应用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泰山杯、省优质结构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省级、国家级奖项。

持续推进

(十二)

加强宣传交流

28.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宣传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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